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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結婚買樓】港媽代子付首期助上車 發現層樓只寫新抱名嬲爆 質疑「點解唔聯名」

發佈時間: 2020/10/27

現今年輕人置業困難,不少父母都會代付首期協助早日「上車」,但近日有網民在討論區發帖,指母親為哥哥支付大部分首期,助他與大嫂成功置業後,才得悉登記業主只有大嫂,質疑二人為何不聯名置業,事件引來網民熱議。

該網民在香港討論區以「阿哥買樓只落老婆名」為題發帖,指哥哥近日獲母親代付大部份首期,與大嫂終於成功「上車」置業,物業其餘首期金額、供樓開支及裝修費用,則由哥哥自行承擔。

然而,事主與母親事後才知悉,業主只登記大嫂一人,母親對此安排「嬲到震」,質疑二人為何不聯名置業,更考慮應否再花數萬元,補回哥哥的名字作為業主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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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民:為買第二層樓慳印花稅

帖文引起熱議,網民紛紛留言指事主哥哥對婚姻「太有信心」,擔心二人婚姻若有變數,或連累母親「血本無歸」,「將來嘅嘢無人會知,邊個畀錢落邊個名最公道」、「買之前應該講清楚,這世代父母兒女都要識保障自己」,亦有人認為「數還數,路還路」,理解事主母親為何生氣,「男方出錢就落男方名,無理由落女方,難怪阿媽嬲」。

不過亦有網民指出,「只落老婆名」估計是為買第二層物業鋪路,以節省印花稅,「如有意買第二層,第一層一定只寫一個人個名」。有人則認為儘管如此,置業前應先與母親商討,獲其同意後才作下一步,避免出現如此困境。

夫妻置業應落一個名定兩個名?

自政府推出雙倍印花稅以來,非首置客買樓要繳交15%印花稅。所以現時兩夫妻買樓,故近年大多數只用其中一人名義買入,留另一個名額在手,將來再買樓便可用首置名義入市,慳一大筆稅。

另外,夫妻若聯名置業,他日想再買樓時亦會較為麻煩,例如如要對業權作出改動,包括出租、出售或轉讓物業,必須兩人一同簽署所有相關法律文件才能作實。

至於夫婦買樓即使只落其中一個人名,法律上家庭資產都是一人一半,屬誰人名下其實分別不大。但準新人或情侶則並不相同,即使最後決定聯名買樓,亦必須慎重考慮資產如何配置,例如選擇「分權擁有」及「聯權持有」就已經有好大分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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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:林幸琦